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膳食纤维被列为营养成分

        在《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》中,膳食纤维被明确地列为营养成分。虽然在现行相关标准如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中提及膳食纤维,但并没有具体的定义和“属性定位”,因此食品商也就在食品配料表和说明中难以给缮食纤维留有明确“地位”。该《规范》第五条提出“营养成分指食物中含有的具有健康益处的成分。包括营养素、水分、膳食纤维及其他有颜色功能成分等。”在食品营养标签标示规范中,给出了膳食纤维的定义:“膳食纤维是植物的可食部分、不能被人体小肠消化吸收、对人体有健康意义、聚合主≥3的碳水化合物和木质素。包括纤维素、半纤维素、果胶、菊粉等。”并首肯膳食纤维的标示方法可以标总膳食纤维、可溶性膳食纤维、不可溶性膳食纤维,也可标示单体成分,如膳食纤维(以菊粉计)的含量。
        膳食纤维的能量值和日参考摄入量以往也存争议,在该规范中也有了说法。《规范》中规定了膳食纤维的能量值为8.5kJ/g,而碳水化合物的能量为17kJ/g。这意味着各厂家有关添加膳食纤维能量的提法有了量化依据,即膳食纤维借代谢产生的能量仅为一般碳水化合物的一半。膳食纤维的日参考摄入量在过去说法不一,《规范》中附列的营养成分的参考值表确定,膳食纤维的参考摄入量应为每天25克,这对新产品开发和指导消费均有意义。